柳州市祥和社区政务服务站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柳州市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试行)》,为把首问负责制作为长效机制落到实处,结合便民服务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咨询、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站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在便民服务站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三条便民服务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在便民服务站部门窗口实施首问负责制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驻服务站部门窗口的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的授权,对本窗口职责和工作岗位做好分工。部门窗口中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内并且属于首位接受申请人咨询和受理申请人材料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该首问责任人对所受理事项负责到底。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的职责。(1)必须主动热情,礼貌待人,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仔细耐心地接受问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拒绝、搪塞申请人;(2)必须主动表明身份,指导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对手续、材料不齐全的,负责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3)按照规定和制度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审批工作规范流程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的基本工作程序:
(一)受理。负责接待申请人询问或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
(二)答复。当场答复受理的事项,对于手续、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手续、材料等。
(三)登记。凡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进行受理登记,并向申请人出据有关书面凭证。
(四)移交。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办理的事项,按办理程序在受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送给上级有关部门,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直至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办结。事项办结后,负责通知申请人到服务站领取结果。第七条
本细则由社区便民服务站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八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传媒艺术系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传媒艺术系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卢新文副组长:潘洋宇
成员:苏刚朱立义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主要创建办:
1、教学行政服务主任:苏刚
成员:张敏张丽
2、学生管理服务主任:朱立义
成员:周勇王丽秋
传媒艺术系首问负责制与ab岗工作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传媒艺术系为了增强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行政服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创造透明、公正、热情、高效的工作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对象为传媒艺术系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章首问负责制
第三条系部全体教职员工应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熟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流程和自己的主要职能;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服务工作效率。
第四条凡是本系师生或外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来访或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做到重大事情及时报告,份内事情积极办,其他事情详细指引到相关部门(人)办理。
(一)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宜,在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相关资料;办事人前来办理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有关工作时,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让办事人清楚明了。
(二)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当热情相待,并根据学院或者系部职责分工,转交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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