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冰雪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
哈尔滨市
【发布文号】
哈政办综〔2006〕88号【发布日期】
2006-12-30【生效日期】
2006-12-3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冰雪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6〕8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2007年元旦和冰雪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我市节日期间安全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节日前夕,主要领导要抓紧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并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一线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做到万无一失。要全面落实“两个负责制”和“两个主体责任”,逐级建立并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扎扎实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检查,全面落实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照市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时要务必做到:深入细致,查到每个基层单位和所有公共场所,查到容易引发事故的每个环节;覆盖范围全面到位;检查重点清晰明确;落实检查的部门责任;重在发现和解决问题,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像对待事故一样认真对待,从严整改,绝不能放任迁就。对由于检查人员工作失职未检查出事故隐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监察,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10.5”方正县宝兴煤矿重大透水事故教训,加大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抓好煤矿整顿和关闭工作,做到关得住、关得死、关得严,凡未经验收合格的,坚决不准生产。煤矿企业要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12字方针和领导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煤矿要对节日期间驻矿监管、井下带班等工作作出详细安排,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坚决防止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超载、机动车辆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继续集中开展“送子车”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主干线、高速公路、旅游线路以及城区重点高危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禁超员超载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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