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类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制度
1、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应诊时间不少于12小时/天,并能及时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有方便居民的通讯联络方式。
3、深入社区,及时了解、掌握社区人口动态、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需求,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项工作,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需求。
4、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康教育管理网络,制定社区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咨询、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指导并帮助社区居民不断提高健康水平。
5、认真执行会诊、转诊制度。根据病情指导、帮助病人转诊。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指导病人转诊的同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上报制度、隔离消毒制度。
6、坚持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因事设岗,因岗设人。
7、建立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执行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登记记录,分档管理,按期统计上报。
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把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各项工作中。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3、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和效果评价方法及信息反馈等。
4、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手术、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交接班等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提高质量意识。
6、质量管理组织应定期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文字记录,形成报告,定期(每季度)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考核评估。
继续教育与技术考核制度
1、坚持“三基”训练,不断提高医、护、药卫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抓好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做到计划有安排、措施有落实、定期有检查。
2、每月讲座不少于1次,业务学习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
3、医药护技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三基”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必须做到人人达标。
4、除参加规范化培训以外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
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中心(站)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体医务人员的力量抢救病员。
2、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
4、重大经济开支报批。
5、增补、修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
6、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接受其它任务。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与处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成立医疗质量监控组织,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医疗康复部负责人任副组长,中心(站)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医务部,负责监督本中心(站)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做好相关的咨询服务以及医疗纠纷调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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