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邕宁水利枢纽防洪排涝工程涉及恢复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防洪排涝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14〕118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7】
128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8]51号,现对该工程涉及恢复园林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郁江干流南宁段邕江下游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处,上距南宁市邕江一桥44km,距老口枢纽74km,下距西津水电站124km。水库正常蓄水位67m,总库容7.1亿m3,电站装机容量57.6mw(6×9.6mw),多年平均发电量2.206亿千瓦时,通航标准为2000吨级。邕宁水利枢纽工程由发电厂房、泄洪建筑物(泄水闸坝)、两岸接头重力坝、通航建筑物(船闸)、过鱼建筑物(鱼道)等部分组成。
本次绿化修复主要涉及心圩江泵站、西明江泵站、石埠泵站、沙江防洪闸、凤凰江泵站、津头泵站和竹排江防洪闸七个点,其中除凤凰江泵站位于邕江南岸的江南大道与中兴大桥交接处外,其余六个均位于邕江北岸的江北大道。
2.2工程建设地点。南宁市。
2.3建设规模。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为Ⅱ等工程。
2.4招标编号。gszbdl-nn-2018007。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防洪排涝工程涉及恢复园林绿化工程,作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道路中分带、侧分带、边坡的绿化恢复,江边以及配电房等周边的绿化提升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资约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指从完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明)标明的验收日期起)以来,完成过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完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明)。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原件备查)。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3.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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