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保证体制
安全保证体系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富源岔河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批准:朱照明
审核:黄玉勇、杨志明
校核:王永祥
编制:周
青、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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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
三、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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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岔河水库拦河坝工程
安全保证体制
一、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设安全领导小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配合,各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构成覆盖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
各施工队长
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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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有关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公司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培训。(4)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排项目工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按岗位标准要求组织岗前培训及考核,保证员工素质适应岗位标准要求。
(5)负责收集项目部各类人员的培训记录及上岗证、资格证等。
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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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部门部长、各施工队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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