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行为,履行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确实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全总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合法利益。
第三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建立工会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实行定期检查。公司工会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公司通报;分工会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公司工会;工会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安全记录。
第五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任务:
(一)监督和协助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公司劳动及职工劳动安全措施、计划和经费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公司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公司、分厂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参与公司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休息休假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1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治理,并督促公司行政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公司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六)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公司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
(八)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公司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九)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督促公司行政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公司履行对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公司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工会要定期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网络成员和职工代表进行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教育,使他们了解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依法监督,依法维权。
第七条
工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职工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安全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促进问题的解决。
第八条
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强全员安全知识普及,重视发2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加强群众监督,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确保安全的环境。
第九条
公司各分厂、部室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应给予支持,对阻挠监督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工会有权报告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十条
各分工会是劳动保护检查的中间环节,应认真关注本单位的安全状况,依法开展安全督查活动,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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