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工商局行政权力公开
透明运行暂行规定
为了实现工商部门行政执法职责到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和《铁岭市工商局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工商部门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规范行政执法权力,严密执法程序,公开权力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加大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使行政相对人充分享有和行使知情权,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开展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监督制约对象是局属各工商所和机关执法业务科(统称执法机构)和所有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开展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工作内容是清权确权、分岗定责、制作流程图、规范自由裁量权、公开透明权力事项、健全运行考核体系和实施运行考核工作等。
第四条我局成立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决策工作。下设办公室挂牌办公,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电子(实地)督察考核工作。各执法机构负责人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认真做好工商部门清权确权工作。将工商现行诸多部法赋予的行政权力,通过全面、彻底的清理工作,分别编制内容详细、职责明晰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目录》及《编制说明书》、《导读表》。做到内容合法,形式简明,一目了然。
第六条制定分岗定责流程图。
(一)将工商部门行政执法权力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权力层面,按照局长和副局长、科长、科员的三个行政级别,依据《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目录》,结合各级人员的职责,按照由高级权力至低级权力的顺序,采取以图表和文字说明的形式,绘制权力分岗定责流程图和制定《分岗定责实施意见》。
(二)在制作中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行政权限的规定,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第七条制作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
(一)在制作中应当按照工商部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要求,做到形式简单明了,内容合法合理,方便行政相对人充分行使知情权。
(二)各项流程必须与现行的工商业务信息系统的登记、案件和监管等子系统流程保持绝对一致。
第八条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工商现行诸多部法的罚则,分为行为情节阶次和罚款幅度阶次,制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便于执法机构和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各个阶次对应处罚。尽量做到从大自由裁量缩小到小自由裁量,将来拟选择一二部具有代表性的工商法律,将自由裁量权规范到无自由裁量空间程度。同时,拟定编制说明书。
在行政执法办案中对构成减轻、从轻处罚法定情形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切实做好公开透明工作。
(一)全面公开。将清权确权、分岗定责、流程图、规范自由裁量标准等权力事项面向社会各界,尽量敞开、主动公开、真实公开,做到清澈透明,家喻户晓。
全面公开知晓率要达到30%以上。
(二)定向公开。选择灵活多样的形式,创新公开方法。印制若干《温馨提示卡》,定向发放。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设臵专人负责,向步入工商窗口的行政相对人发放《温馨提示卡》。提示公开网站网址、触摸屏位臵和投诉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局公开办设臵专人负责,在行政处罚案件网上立案申请文号时,用手机发送《温馨提示语》短信、发放《温馨提示卡》或直接接待等方式,告知行政相对人需知的一切事项。定向公开知晓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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