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说清楚2万字资管新规
点说清楚2万字资管新规。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又是监管三连击,央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了一个通知和两个征求意见稿,俗称资管新规配套细则,本周末落地。
铺天盖地的解读,已经出炉或者正在路上,大同小异,整个文件太长,估计大家也不太愿意看,君华汇也费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就直接说要点解读吧。
要点一:
最终出台的银行版的理财新规,较之于之前的整个资管新规来说在一些规则的具体执行尺度上有放松,但大方向没变。
年初资管新规的出台,对理财市场的规范相当严格。原本比较宽松的市场资金,一下子被彻底堵死了,流向企业和和股市的资金不断减少。这也是近来出现股市暴跌、企业债务违约和网贷暴雷潮的一个深层原因。比如说,银行为了应对监管,把表外业务回归表内,便对企业不停抽贷,就苦了不少企业。企业融资出现问题,自然会连锁反应在它的股价上。
如果我们单看银保监会发的理财细则的话,它在整体上是趋严的,它是在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的对理财业务的系统性监管,包括对销售的规范,对内部控制的要求,对流动性风险的要求,对投资标的的要求等等,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放松。所以现在大家所说的监管放松和利好,主要还是来自对央行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的解读。
在如此严监管政策高压之下,金融监管爸爸们争取到这一步,可谓实属不易。后面的要点我们就具体来看一下都有哪些放松,这些放松是不是真的利好。
要点二:
公募产品可以投资一部分非标准化资产。
非标资产,简单点说,是指不能在交易所交易的债权、股权等,比如大家投资的网贷,主要就是非标债权。
这意味着银行理财资金,可以流向缺钱的企业,表面上看,对市场的流动性是利好。
从实际业务层面看,定期开放式公募投资非标没有实际价值。定期开放式产品的开放期一般是半年和1年,那按照不能期限错配的要求,非标资产的期限也不能超过半年或一年,这么短期限的非标还是非标吗,更像是短期债券。
再看这次证监会发的细则,证监要求基金、券商管理的所有产品,非标债权投资不超过35%,这条一看就是参考银行理财的要求,资管新规只是重申了这个规定。但对于基金、券商来说,这条是全新的,估计大部分机构现在都不满足条件,由于券商通道业务占比一般在60-70%,而且以非标类资产为主,所以对非标投资设定35%的比例限制无疑会加速券商的去通道化。
而且更糟糕的是,证监会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中,是这么说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其他机构、个人或者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这条是延续之前的说法。)
(二)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自行负责尽职调查或者投资运作;(这条是新要求,但比较模糊,可以规避。)
(三)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下达投资指令或者提供投资建议。(这条触及灵魂啦。所有的通道业务,都需要委托人或者第三方指令的啊。如果不允许指令,就没有通道业务存在了。客户都不告诉你怎么操作,你怎么做通道呢。这相当是禁止券商开展被动管理业务,这一规定对通道业务堪称毁灭性打击。)”
所以你看,央妈补充通知确认了一个意义不大的公募可以投非标的规定,证监却直接把通道业务封死了,这算是利好吗。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私募资管计划也套用双20%。“双20%规定: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0%;专业投资者且体量不低于3000万的资管计划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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