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为使学生共青团工作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强化团支部的管理,健全团的工作制度,加强团的基础建设,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团员管理制度
(一)按团章规定,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建立团员档案袋和团员登记册,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二)掌握好团员的变动情况,建立三册(团员青年名册、团支部工作手册、团员证转移登记册),管好团员档案。
(三)严格执行团员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1、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名册》。
2、做好新团员的自然情况登记和编号工作。
3、按规定做好转出和转入团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4、结合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5、团员证遗失,在确认无法找回时,应该及时报告团组织。校团委组织部在了解遗失原因并对团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后,为其办理团员证补发手续,并在备注栏加注说明。
(四)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要认真教育,及时处理。
(五)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和受到的处分要及时记录入册。
(六)按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团费。对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缴纳团费者,视为自动退团。
(七)团员必须参加团支部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学校的团员大会以及团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团员必须执行团委、团支部的决议,完成所交给的任务。
(八)团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献计献策,帮助团支部共同搞好各项活动。
(九)每年举行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团员和团支部,县市级以上的优秀团员、团干部及先进团组织由上级组织命名。
二、团员发展制度
(一)要求入团的学生,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自定或团支部指定入团介绍人两名,介绍人要经常联系被介绍人,并向团支部汇报情况。
(三)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听取团内外意见后提名。
(四)经校团委审核颁发入团志愿书,团委派人或入团介绍人找本人谈话,由本人用钢笔或水笔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五)召开团支部审批大会。
(六)报送校团委审批。
(七)校团委向团支部颁发批准入团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参加校团委组织举行的入团宣誓仪式。
(八)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找新团员谈话,并登入团员名册。
三、团支部干部产生及工作原则
(一)干部产生及工作原则
1、团支部干部应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成支委会,下设若干团小组,如支部团员人数较多,可设支部副书记和文体委员。
2、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支委会必须贯彻、执行支部团员大会决议。
3、支委会应定期(两周一次)召开支委会会议,并可邀请非支委会成员参加商讨团支部工作。
(二)支委会具体分工:
1.团支部书记:
(1)负责召集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
(2)根据支部具体情况制订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工作。(3)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认真安排上级团委下达的任务和本支部的工作。
(4)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督促、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5)及时将本支部的情况上报团委。
2.组织委员:
(1)具体负责对学生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并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收集整理团员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团徽佩戴的检查工作,搞好团员统计,按时收缴团费。
3.宣传委员:
(1)组织团员学生学习团委转发的文件,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
(2)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3)针对团员学生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组织团课学习,办黑板报等。
(三)团支部干部应及时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团支委应与班委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班风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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