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内容指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会议内容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控股的(含相对控股,下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内容,提高议案质量,促进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需要股东决策的事项由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受理。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全资子公司不适用本指引。
第二章会议内容
第一节股东会会议内容
第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第四条年度定期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年度报告(含:经营方针和目标);
(二)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年度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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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融资计划;
(八)其他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第五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即在公司需要临时决定某种重要事项时即时召开。临时会议一般审议未能列入年度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决定的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对外并购、发行债券、贷款融资、对外担保的方案;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三)公司及其所投资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方案;
(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以及董事、监事的增补、改选;
(五)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六)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七)审议股东会向董事会授权事项;
(八)其他需要股东会临时审议的事项。
第二节董事会会议内容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可分为年初例会、半年例会,有条件的还可召开季度例会。
第七条董事会年初例会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一般包括:
(一)审议批准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二)审议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含:经营方针和目标),
2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三)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四)审议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五)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六)审议公司年度投资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七)审议公司年度融资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八)其他需要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八条董事会半年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一般包括:
(一)听取上半年经营指标执行情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研究下半年工作;
(二)听取公司发展策略、内控与风险管理、对外投资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三)听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四)其他事项。
第九条董事会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一般审议未列入例会会议议程的重大事项。一般包括:
(一)审议批准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二)决定应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投资、贷款融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方案;
(三)决定董事会向董事长、总经理授权事项;
(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决定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六)决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其变动;
(七)审议应由董事会提交给股东会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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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
第十条董事会换届会议。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包括一些议题: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长;
(二)决定聘任公司总经理;
(三)根据总理提名,决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四)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董事会秘书;
(五)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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