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学院校园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环境包括校内环境和周边环境。校内环境指校园教学楼与学生宿舍(公寓)等公共设施环境、公共道路与绿化环境、公共宣传设施环境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周边环境指校门外的空地及校园周边绿化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校园内各部门、各单位、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
第四条学院后勤管理处是校园环境的主管部门,负责校园环境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总述
1、校园环境卫生作业应做到清洁、卫生、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师生生活的影响。
2、保洁工作指为了维护校园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一般分为道路保洁和公共场所保洁。
第六条道路清扫和保洁
1、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①道路保洁范围应为车道、人行道、路沿石、路边栏杆、边沟、树穴及其他设施等。②道路保洁等级划分一级:校园主干路;二级:校园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道路清扫和保洁
①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一、二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质量监控相关规定,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冲洗后的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每日的清扫作业应在早晨8:30前结束,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栏杆等应整洁。
②一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应定时保洁,可按实际情况决定路面是否需要冲洗以及冲洗次数;气温在30℃以上时,每天洒水应不少于1次。
③二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清扫人员要全天候在岗,卫生区清扫要干净,每天应清扫1~2次;部分路面应实行定时保洁,保洁要随见随捡。
3、其他设施的保洁
①废物箱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完好率应不低于98%;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散、存留垃圾。
②路旁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
③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应无明显污迹,无乱贴、乱挂和过时破损标语。
④道路两侧路牌、邮筒、电话亭、宣传栏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无
2污迹、积尘、粘贴物。
⑤竖石(含雕塑)等应无明显污迹。第七条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1、公共场所包括下列范围:
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体育场、食堂及其周边区域。
2、公共场所的废物箱及周围环境的保洁应符合下列要求。废物箱应干净、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废物箱置放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
3、室外公共场所的清扫和保洁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广场、停车场等地面应干净,无明显灰沙和污物,夏秋季节,应定时洒水降温、除尘,按一级道路保洁标准保洁;
公共场所周围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和污水;公共场所的绿地、花坛、水池等,应经常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腐叶和悬挂污物。
公共场所的室内保洁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室内地面应清洁;室内门窗、墙壁、顶棚应无积灰、污迹和蛛网;玻璃窗应光洁明亮;室内灯具、椅凳等设备和设施应完好,干净卫生;室内学习或工作台应干净卫生,表面无积灰、污物。
第八条公共厕所卫生
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的卫生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公厕内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蹲位应
3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孳生。
第九条垃圾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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