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对短刑罪犯消极改造的一些思考

在法律法规中,目前对短刑犯的概念暂无明确的界定,在实践中,监狱通常把判处刑期在5年以下的罪犯或余刑较短的罪犯统称为短刑犯。2010年,由于广州亚运安保的需要,广州监狱根据上级指示进行押犯结构调整。随着由原来的关押重刑犯监狱调整为关押轻刑犯监狱,短刑犯成为广监中罪犯构成的一个重要群体,由于各种原因,部分短刑期罪犯在狱内形成消极改造心理,破坏了监规纪律的实施,严重危害着狱内良好的改造秩序的;给监狱对罪犯的日常管理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给监管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本文分析短刑期罪犯消极心态的表现以及其形成,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措施。

监狱短刑犯消极改造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改造意识淡化,功利主义强化。在关押的短刑犯中,一部分人改造意识淡化,身份意识不明确。在改造中只求过得去,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的倾向明显;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罪犯的功利主义强化,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他们改造的目的只为了拿奖励、捞现的为主,这使得监狱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职能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2、性格、情感不稳定,遇事不计后果。从收押的短刑期罪犯年龄构成来看,大多数短刑犯为“90后”,他们普遍缺乏对社会、集体、家庭、他人的责任感、义务感、同情心,法制观念淡薄,以自我为中心,遇事易冲动,情绪反差大,自我控制力差,做事情容易不计后果。

3、粗野、贪婪,整体素质较低,报复心理严重。由于短刑犯大多都是在社会上的“无业游民”,都是好吃懒做,不愿自食其力,文化、思想等素质都较低下,只知道眼前的蝇头小利,这些罪犯心胸表现极为狭窄,当在改造中受到委屈时,他就想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进行报复。这些罪犯“贪小便宜”特征明显,他们认为自己不能

吃亏,否则没有“面子”,甚至不惜违纪受罚,也要进行报复,充分暴露了他们贪婪、固执、粗野的一面。

4、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抗管抗教增加。如有些短刑罪犯,监规纪律意识不强,在行为规范方面,常觉得出现小问题无所谓,刻意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劳动方面,或避重就轻,或想籍借口逃避劳动,而其中无刑可减的罪犯,更是抱着“债多不愁”、“虱多不痒”的无所谓心理,认为即使扣分处理再多,对自己的刑期也没有影响。而正是这种心理导致了在干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认错态度极差,对监管改造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影响短刑犯消极改造的心理因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目标因素。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企业、一个人,都必须有一个奋斗目标,唯有如此,才能迸发出前进的动力。对于罪犯来讲,获得减刑早日走出监狱,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是他们改造的主要动力和精神支柱。而一旦没有了目标,也就没有了精神支柱,没有了前进的动力。但根据现行的减刑假释办案实施细则规定,刑期在5年以下罪犯首次提请减刑间隔期需入监1年以上,还需要约4个月的办案期。一部分刑期为2至3年的短刑犯,在折去看守所羁押的天数后,余下的刑期已不足1年4个月,或余刑需在1年4个月以上,由于违纪导致达到延长间隔期的条件,失去了减刑的机会;即使能够获得减刑,由于短刑犯刑期不长,对提请减刑幅度所需的行政奖励要求不高。对于短刑犯来说,一旦没有了减刑的机会,或者减刑所需的成绩得到了满足,也就失去了奋斗目标,客观上,改造中前进的精神动力必然减弱或丧失,从而导致改造积极性下降,混刑度日的思想必然产生。

自身因素。


(未完,全文共19637字,当前显示139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