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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关于开展“清剿火患”百日攻坚战役活动的通知

第一篇:

11.15关于开展“清剿火患”百日攻坚战役活动的通知衢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路政管理大队

关于开展“清剿火患”百日攻坚战役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中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清剿火患”百日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交安办〔2011〕17号)文件精神,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现将开展“清剿火患”百日攻坚战役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巩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成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使得大队消防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消防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安排

活动时间。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排查检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加快火灾隐患整改,对系列行动中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大队将组织法制科和办公室人员,适时到各部门开展督查。各部门要对场所、车辆,灭火器具的检查过程进行拍照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翁梅村(杭金衢高速衢州西出口)

网址:http://qzgslz.qz.gov.cn电话:0570-3019877

衢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路政管理大队

留存,做好资料的搜集和文字说明。

三、检查重点

各部门办公场所、休息室、车辆和中队辖区内桥涵人行通道。

四、有关要求

开展“清剿火灾”战役系列行动是严格按照“9.29”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百日攻坚行动的专题部署,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的有力举措,也是针对当前火灾特点,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结合全市实际作出的重大部署。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系列行动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并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本次活动期间的工作进展等信息实行周报制度,请各部门确定专员将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及进一步工作情况以登记表的形式于每周五上午报大队法制科张娜处,法制科汇总后在每周五下班前报市处赵荐。

如在消除火灾隐患过程中需要其他单位协助配合,请上报大队法制科。

附件: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

衢州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二Ο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翁梅村(杭金衢高速衢州西出口)

网址:http://qzgslz.qz.gov.cn电话:0570-3019877

第二篇: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宾馆、超市、酒店:

现已进入秋冬季节,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从近期火灾情况看,火灾事故呈上升趋势,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遭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办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国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擅自将一层经营场所发行成两层或者设置夹层使用;

二、严禁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仓储、住宿、生活场所;

三、严禁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在人离开场所时所有电器用品要切断电源;

四、经营场所内必须配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常规消防设施;

五、经营场所内要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便于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六、场所与场所之间的防火做分隔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并应砌筑至楼板底部,上下层之间的分隔楼板必须采用不燃烧体;

七、电气线路必须穿管保护,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器用品在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

八、严禁使用烤火炉烧烤衣物,使用烤火炉取暖时必须做到人离火熄


(未完,全文共5209字,当前显示14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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