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加快住房补贴发放工作,2001年底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02年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取得了成效:预计到2002年底,全省可向10万多个职工发放住房补贴9.5亿元。其中有400多个企业实施了住房补贴,向1万多个职工发放补贴1.5亿元。目前,三明市区已基本完成住房补贴工作,漳州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已完成住房补贴工作85%,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工作约完成60%。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稳定的住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主要立足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的转化,要求财政状况较好的市县,应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住房补贴。
2、对公有住房出售收入进行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的售房款和单位建房及开发项目贷款,落实可用于发放住房补贴的资金。
3、加快发放购房职工的住房补贴步伐,提高职工购房能力。要求应该发放住房补贴而未实施的市县应全面启动。
4、简化住房补贴发放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从提出申请到兑现住房补贴不超过30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撤并及健全监督体系的落实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撤并情况:
全省设区城市均已基本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冻结、清理、审计三个环节工作,除福州市外,八个设区市已组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经审批。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名单,待市政府审批,实施方案也已报省政府。漳州市和宁德市已设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厦门、漳州、泉州、宁德等城市已推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方面落实情况:
1、今年五月,省委编办批准在省建设厅房管处加挂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牌子,同时增加二名处级领导职数。
2、省建设厅出台了《关于规范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通知》。同时正草拟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办法。
3、与省建行合作,开发全省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完成软件编码。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测试和推广使用工作,将于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4、按照建设部统一部署,已着手建立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制定了工作方案,拟于明年下半年全面实现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联网。
(三)廉租房建设方面
我省实施廉租房建设主要集中在福州、厦门两市,其他城市仅是以腾退旧公房解决部分住房特困户。
2002年,福州市已投资2500万元,建造了444套16000平方米廉租房。目前已安排入住202户,福州市计划明年再投资2250万元,再建400套15000平方米廉租房,前期工作已基本就绪。为避免贫民集聚带来社会问题的弊端,现已采取相对分散建造的办法,今后还将房改中腾退出来的、剩余的、符合廉租房的条件住宅,也纳廉租房房源的范畴。对廉租房建设资金问题。一是公共财政预算划拨一部分;二是土地拍卖收益抽出一部分;三是直管公房拆迁出让产权回收补偿金中划出一部分。
厦门市1995年至1999年,市委、市政府把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做为为民办实事的十大项目之一,每年都拿出一二百套“双困房”予以解决。2002年根据《厦门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制定了《厦门市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厦门市廉租住房分配办法的补充规定》。同时出台《厦门市旧公有住房与政府新购建住房置换办法》,2000年由市财政出资2500万元购买250套住房,作为廉租住房。并且成功置换121套旧公有住房做为廉租住房房源建筑面积9956.01平方米,共支付购房款164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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