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国电清新废气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烟气脱硫行业采用政府宏观指导和调控、企业自主经营、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服务的政策和管理体制。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烟气脱硫行业的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

定产业发展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执行、提出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拟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工业行业规划等。

(2)国家环境保护部负责拟定大气污染防治方针政策和战略规划、制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烟气脱硫达标监测,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燃煤电厂重大脱硫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等。

(3)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工程的行政管理,根据

建市函【2003】

161号《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说明的函》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具有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烟气脱硫行业的行业协会,参与烟气脱硫和脱

硝方面的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研究和拟定,组织开展脱硫工程后评估以及相关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培训、资格认证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

39号)(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下发)。

(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

15号)(2007年6月3日,国务院印发)。

(5)《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

86号)(2007年4月28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

(6)《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2004年11月8日,原国家环保局下发)。

3、行业主要政策

(1)《关于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环资【2005】

757号)(2005年5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意见》提出“开展火电厂烟

气脱硫设施后评估,建立健全火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规范体系,推动中介机构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等”。

(2)《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修订)(2007年4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目录》提出“电站烟气脱硫设备为鼓励发展

对象”。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

1176号)(2007年5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

(4)《关于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

【2007】

1570号)(2007年7月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提出“火电厂将国家出台的脱硫电价、与脱硫相关的优惠政策等形成的收益权以合同形式特许给专业脱硫公司,由专业脱硫公司承担脱硫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

(5)《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09年5月12日)。《规划》提出为适应环境保护和社会民生需要,大力发展脱硝脱硫

设备。发挥增值税转型政策的作用;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6)《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2009年度)(环发【2009】


(未完,全文共18125字,当前显示147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