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业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用具。
3、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安全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卫生和通道畅通。
4、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积极参与救护工作,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5、业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范围接到订单后,与有关生产厂家取得联系。
6、联系到供应厂家后,签订供应合同。
7、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公司负责运输,双方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中必须注明途中一切安全事项均由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车辆经检测、检验合格,并配备合格的押运人员。
8、业务员应向承运公司说明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
9、在购进危险物品时,应向销售商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销售时随货物提供给用户。不得购、销无安全使用说明书的危险品。
10、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从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购进。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熟识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消防方法、储运须知及泄漏处理。
3、按时进行安全评价。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存在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易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准书的公司采购危险化学品。
5、每次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由采购人员到当地公安机关申领《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
6、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公司承运。
7、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记录购买公司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每天要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9、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公司销售危险化学品。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危险化学品购凭证、准购证。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人员必须了解公司所经营的化工产品的危险特性,应急措施、防护措施和灭火方法。
2、了解基本的灭火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未完,全文共19748字,当前显示146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