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系被告人被控案
的证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该证人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特提出申请。
请贵院通知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证人地址:
联系方式:
第二篇: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本案原告):牛湘婷,女,1964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太原市龙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库房主管,住太原市晋源区晋祠路三段138号66栋66号,电话:6012849,15110428169。被申请人:闫继峰,男,1960年8月8日出生,汉族,太原第一热电厂职工,住太原市晋源区晋祠路三段138号70栋4单元54号,电话:6012699,13663514653。
被申请人:高万增,男,1941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太原第一热电厂职工,住太原市晋源区晋祠路三段138号74栋2单元18号,电话:6013659。
被申请人:王小丽,女,1964年8月17日出生,汉族,太原第一热电厂职工,住太原市晋源区晋祠路三段138号30栋49号,电话:6013632,13546342908。
被申请人:陈萍,女,1960年6月28日出生,汉族,太原第一热电厂职工,住太原市晋源区晋祠路三段138号70栋4单元54号,电话:6012669,13546431307。
申请事项
(未完,全文共1901字,当前显示62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