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1
根据抚松县教育局[2009]4号文件精神,促进学校整体工作的和谐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学生一生发展全面奠基”为出发点,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落实,以“和谐人文愉悦”的办学理念为基点,努力促进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形成,最终形成书香满园、文化引领、环境友好的具有榆树学校特点的教育环境,推动学校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评价共组组织机构
1、榆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任:丁伟(校长)
副主任:唐世明(副校长)崔艳国(政教处主任)宋洪波(工会主席)
委员:苑芳生(教务处副主任)田立五(教务处副主任)李强(政教副主任)毛海霞(少先队辅导员)李巾杰毛风程纪家有耿善康(班主任代表)
杨振华从显龙邵明国(任课教师代表)
家长委员会10人
学生代表5人
2、个评定小组
⑴公民素养与道德品质小组
组长:崔艳国
副组长:李强
组员:李强毛海霞班主任
⑵学习能力评定小组
组长:唐士明
副组长:苑芳生田立五
组员:个任课教师
⑶运动与健康评定小组
组长:崔艳国
副组长:李强
组员:毛海霞体育教师
⑷交流与合作评定小组
组长:唐士明
副组长:苑芳生田立五
组员:任课教师班主任
⑸审美与表现评定小组
组长:崔艳国
副组长:李强
组员:毛海霞音乐教师美术教师
三、评价的流程
(一)平时评价
1、学生自评
参照本学期自己制定的目标,进行总的自我评价;至少要写出自己的一条优点和缺点,并有相应的简要的实例佐证。
2、同学互评
对要评价的学生写的自我发展评价进行简要的评价;对班主任指定的和自己选定的同学(本小组的)进行互评,至少写出一条优点和缺点,并有相应的实例佐证。
3、教师主评
班级任课教师要在班主任统一安排下开展评价;班主任所安排的学生必须是在任课教师实际教学中表现良好或者兴趣特点突出的学生,评价要要用发展性的语言引导或激励学生;班主任对那些任课教师不能给出科学的、激励的、准确的评价的在其他方面比较特殊的学生进行评价,评价要具有发展性和激励性的鼓励,要因人而异。
4、家长助评
家长在参看以上三种评价之后,结合孩子在家的表现进行全面的或者几种某一方面的评价,可以提出自己的希望或要求,也可以对学校、老师提出建议。
(二)期终评价
1、过程。学生平时评价结果的审核与整理-----学生学科以及其他竞赛成绩的整理-----学生学科以及其他能力测试能力结果的整理-------学生所有项目成绩的归纳整理------确定该生的期终等地------综合性评语的撰写-----学校审核意见-----班级公示一周----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家长签字确认。
2、期终评价要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共同完成。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任课教师三人,班长、学委员(学生代表二人)。
3、评价要严格依据所见材料据实统计并核实,严禁一言堂或评感觉或情绪评价的现象发生。这是硬
性要求并贯穿于所有的评价之中,是评价的底线。
4、当有期终等地并列而a等超出情况发生时,采取查小项中优秀的数量,多着优先,如果还是有并列的则由评价小组成员投票表决。
5、a等地要严格控制在≤30%的比例内;c等地要严格控制在<5%的比例内。
6、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一般应该实行“意见一致原则”,有意见分歧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7、期终等地要家长签字同意之后才能对《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填写。
8、学校意见。主要是有针对性审查本学期在行为表现上有过突出问题或违纪行为的学生;关注在心理健康、思想波动方面的学生的评价等地和评语的撰写。有问题要责成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重新评定,并盖政教处签章,以示学校意见,通过的不用盖章直接通过。
9、关于公示
(未完,全文共16799字,当前显示14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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