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专业化开展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
川首次专业化开展安全工程
高级职称评审
2014年1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安监局获悉,继往年顺利开展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下级别职称评审工作以来,省安全监管局首次组织实施2013年全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这是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第一次由安监系统承担,标志着四川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正式进入专业化评审。
“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下级别职称评审工作任务艰巨,通过评比工作,选拔出一批具有真才实学的安全工程人才是这项工作的核心任务。”省安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健表示,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将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放到专业化评审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真正吸纳在基层和一线有经历、有成绩的人才,通过人才建设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好转。
据悉,为更好地完成此次评审,省安全监管局委托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成立职称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服务工作。经过职称评审办公室初步资格审查,全省共有20人进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评议阶段,将由22位专家共同对其进行专业评议并开展论文答辩。
第二篇:四川历年高级职称评审政策1
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14〕291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对象
(一)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乡规划、市政工程(含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燃气、给排水)、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建设(含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等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相应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对照资格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原单位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三)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认真做好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00]37号)文件精神,实行“双师”或“多师”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限制,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在其专职或兼职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能力、业绩,依据规定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第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在其第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2年以后。
基层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应在本单位至少工作半年以上后,才能填写考察推荐意见。
二、基本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除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思想及基本能力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2
(一)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任相应专业工程师职务满5年,且近5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未达到规定学历要求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需答辩合格,具体答辩对象以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资料审查后的通知为准(其中破格中级职称任职年限要求申报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破格评审申请书及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奖项、突出贡献和业绩证明材料等)。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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