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异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和资产管理档案,为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结合我局相关设备、财务等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投运及异动管理办法。
二、使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局管理范围内的变电设施、送电设施、通讯自动化及所有的变电站保护、自动装置及计量设备。凡涉及大修、更改维护内的一切电力设备必须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三、管理流程
1、设备检修新设备投运
除新设备投运外,涉及大修、更改工程中
一、二次设备中因检修要求及需要的设备中重要部分或牵涉不同厂家、不同型号需要整体更换的设备,必须由施工部门提出设备的选型报告交输变电运检部进行审批,同意执行异动后,方能执行工程中的各项管理流程。
设备异动必须由检修部门提前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将异动报告交由输变电运检部及局分管生产的领导进行审批,得到异动批复后方能执行施工,设备异动分为变电设备、输电线路、二次设备(含通信和网络系统)。
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应根据异动情况按照局设备、财务管理办法及时对设备台帐、固定资产台帐执行修改、补充。同时办理工程的结算手续。
第二篇:设备异动管理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设备异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设备异动的管理。
2术语和分类
2.
1设备或系统的操作功能的改变、物理结构的改变、拆除、位置的变动、设备或部件的增装统称设备异动。
2.
2设备异动分为一类异动和二类异动。对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环保指标有较大影响及需要变更运行操作的异动称为一类异动;除一类异动外的其它异动称为二类异动。
3管理职能
设备管理部是公司设备异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异动的策划工作。发电部、燃料部负责设备异动内容核对及设备异动后系统图、运行规程的修改。设备维护部门负责设备异动的执行。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督促检查设备异动后图纸修改及归档、替换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总则
4.1.
1设备的异动,是为了确保发电设备的运行性能更可靠、更完善,经济效益更佳,安全基础更牢固。因此,运行和检修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设备异动的管理工作。
4.1.2设备异动对象,包括热力系统,燃料运输系统,仪控系统,电气
一、二次系统及生产公用系统的所有设备。
4.1.
3设备异动后,其图纸、资料、规程和备品配件(或编码)都应及时修正,使其始终处于正确状态。
4.
2设备异动程序
4.2.
1一类异动项目,应先由设备点检人员组织运行等相关人员进行论证,提出异动方案,然后填写《设备异动申请书》,见资料性附录a,送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4.2.2
二类异动项目,应先由设备点检员填写《设备异动申请书》,经运行部门会审同意,专业主点检审核,报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的二类异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2.
3设备异动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在设备复役前填写一式二份《设备异动报告》交运行部门核对,见资料性附录b。运行部门对《设备异动报告》所述内容与《设备异动申请书》和现场设备核对无误后,由运行专工在《设备异动报告》上签署意见,然后将《设备异动报告》交回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复印后分发各有关部门,副本留运行部门作为修改规程、设备编号和命名的依据,原稿送公司档案室存档。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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