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各村)
第一篇: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各村)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镇村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
乙方:丈夫姓名:身份证号码:
妻子姓名: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新农保、低保、种养殖业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计生“两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7、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及生殖健康宣传材料。
8、依法为乙方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提供相关服务。
9、依法兑现乙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提供计划生育基
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
10、定期免费向乙方提供避孕节育、出生缺陷筛查和生殖
健康检查服务。
11、向乙方提供生育关怀服务,免费提供致富信息、技术
咨询、农产品代销联系等服务,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承包
集体种植、养殖业等项目,优先进企业。
六、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在计生服
务管理中做到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
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
计划生育管理。
2、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
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3、积极向村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
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4、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结婚不早于法定婚龄(男
22周岁,女20周岁)。初婚夫妇领取结婚证后主动到村(居)
委会登记,再到镇计生办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符合照顾
再生一孩条件夫妇的主动申请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
证》。
5、持有《一孩生育服务证》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
育证》怀孕后,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
人工终止妊娠。
6、生育后,及时选择落实一种长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7、主动参加镇、村(居)组织的孕环情监测;外出务工
前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合同,留一个地
址,找一个联系人,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在外期间接受现居住
地计生部门的查验并定期寄回当地计生部门出具全国统一的
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8、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
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
有关部门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
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内容的兑
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镇计生办备案一
份。
甲方:镇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丈夫姓名:(签字)
妻子姓名:(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各村)张洪镇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未完,全文共6219字,当前显示14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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