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审计局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情况反馈
在收悉《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延政办[2011]128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并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该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1、将11月、12月定为法律法规学习月,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订阅《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刊物,人手1册,提高知法、懂法、用法水平。
2、动员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级组织的行政强制法的培训和知识测试。
二、关于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
根据区直各有关部门对照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本局负责实施(或牵头实施)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未发现涉及到的文件。
三、关于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工作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局机关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进行自查,局机关行政强制事项主要为:封存被审计单位财会资料及违规资产、登记保存,等有关部门审查后将清理登记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局网站公布。
2、坚持执证上岗原则,在局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调查登记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同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教育。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第二篇: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自查情况报告鹤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自查情况报告
实施《行政许可法》以来,我们每年都认真组织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检查行政许可专项检查,制定《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将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局通报。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自查情况
1、查许可实施情况
在两年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市局及县局实施行政许可都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未发现越权或者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等问题。
2、查许可收费情况
凡涉及收费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局及县局都能严格按照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检查中未发现乱收费和不按标准收费的情况。
3、查案卷管理情况
行政许可案卷实行集中管理,由法规科统一管理,入档案室归档。通过对市局相关科室实施行政许可卷宗材料的认真检查,行政许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许可材料比较齐全,行政许可的卷宗归档、管理情况较好,未发现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问
题。
4、三分离情况
现阶段只能做到在本科室内审批与办理分离。
5、公示许可事项情况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的公告》下发后,我们用公示板形式在局一楼大厅公示了我局许可的项目、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实施主体、受理科室、承办人、办理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认真组织各相关科室进行了落实,对涉及市局的8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依据、程序等等装订成册,并逐项汇总成《鹤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一览表》。
6、查后续监管情况
(未完,全文共12706字,当前显示136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