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性质
1、警察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2、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击和社会秩序问题。
3、警察产生的条件a,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经济条件b,阶级矛盾和统治者内部
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阶级条件c,维护统治秩序和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d,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4、古代警察的特点:a,军警部分,警政合一;b,行使职权时在法律上极不严格;c,私刑、
私狱普遍存在。
5、近代警察制度:a,以英国为代表的地方自治制b,以法国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
6、我国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是湖南保卫局;第一个全国性专职警察机构是巡警部;1912
年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1927年蒋介石将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1946年蒋介石将警察机关改名为警察局。
7、1927年周恩来建立的中央特科是最早的保卫组织;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机关是国
家政治保卫局。
8、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
和刑事司法力量。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2,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机关,其主要任务是:防范和控制犯罪活动,预防和查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同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以维护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9、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
第二篇:2018年吉林公务员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2018年吉林公务员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1、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2、警察本质特征:
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特殊性。第三,广泛的社会性。
3、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4、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
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5、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
(一)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1)维护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3)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4)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
(5)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公安机关的职责——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
(三)公安机关的权力——法定性、国家意志性、强制性、专属性、
单向性。
(四)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
(五)公安机关刑事司法权
(六)公安工作的一些基本问题
第三篇:谈谈机关党组织的性质谈谈机关党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准确把握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的基本定位,是做好机关党的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党在机关部门(单位)中的“战斗堡垒”,是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机关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行政协助、提供保证和加强监督等方面。作为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不能越位、错位,也不能缺位、让位;既要甘当配角,又要勇当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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