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明确用人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职责,明确乙方落实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责任。
二、甲方向乙方租住人员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服务。
三、甲方为乙方租住人员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孕情检查、生殖健康检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甲方有权向乙方调查和询问租住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五、乙方租住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甲方有权依法进行处理。
六、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七、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租住人员的婚育变动信息情况。
八、乙方出租屋给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并督促租住人员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交验或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九、乙方督促租住人员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孕情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
十、乙方发现租住人员有怀孕的,要及时向甲方通报,属政策外怀孕的,要配合甲方为有关租住人员育龄妇女落实补救措施。
十一、乙方阻挠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协助违反计划生育人员逃匿、躲避计划生育管理的,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甲方或乙方违反上述条款,按照国家、省、市及现居住地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二O一年月日二O一年月日
第二篇:出租门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出租门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查验外来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对无婚育证明的出具《限期补办通知书》。
2、为外来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等生殖健康服务,按户籍人口纳入正常性管理,与外来婚育妇女户籍地建立联系,并将生育、避孕节育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3、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流动人口将报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因经营需要招聘用工人员时,必须核查其现居住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婚育查验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招用。
(未完,全文共3608字,当前显示11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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