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妆审查批准程序
(一)生产企业到所在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审查申请表》式3份,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
1.产品名称;
2.产品成份、限用物质含量;
3.制备工艺简述和简图;
4.育发、健美、美乳产品王要成份使用依据及文献资料;
5.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
6.产品样品(5至10个小包装)及其检验报告书;
7.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草案)、标签及包装设计、包装材料。医学|教育网|整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的产品,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3个月以内完成初审,并作出是否上报卫生部进行复审的函复。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和人体试用或斑贴试验报告后,应于6个月以内组织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复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于复审后2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产品,发给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和特殊用途化妆品证书;对未批准的产品,给予函复。
第二篇:“药妆”尚无国家批准文号“药妆”尚无国家批准文号
2010-12-16来源:中国国际美容网类别:保健品行业资讯
88蓝保健品招商网资讯导读:没有统一的标准,营销人员对“药妆”的认识也各不相同
“药妆”尚无国家批准文号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种名为“药妆”的护肤品,悄然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这些“药妆”护肤品宣称,“有着普通化妆品的护肤作用,又具有除痘、美白、祛红血丝、抗过敏等功能”,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
到底何谓“药妆”。它究竟是药还是化妆品。12月8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市场】
药店超市都售“药妆”
12月8日上午,记者在互联网上输入“药妆”二字,搜索到约1230万条结果,其中在淘宝网上出现5.4万件相关产品。
当日上午,记者在位于市区建设路、七一路的商场化妆品专柜发现,显眼位置都摆放着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这些化妆品主要具有除痘、美白、祛红血丝、淡化雀斑等作用。
记者注意到,这些产品大部分是国外品牌,如法国的薇姿、理肤泉,日本的花印等。在市区七一路一家商场,市民王霞正在挑选理肤泉产品:“听说‘药妆’不含色素、香料、防腐剂等成分,刺激性比较小。我属于敏感型皮肤,所以想试试。”
【说法】
概念很混乱
“药妆”到底是药还是化妆品。记者在超市和药店里,先后询问了多位导购员,可得到的答案大相径庭。
市区建设路一商场羽西化妆品专柜的营业员告诉记者,该专柜的产品就属于“药妆”,能改善肌肤。屈臣士连锁店的营业员告诉记者,“药妆”这个概念是从日本传来的。其含义是在药店内销售的化妆品,属于外用药品。在这位营业员的引导下,记者看到了一款名为花印的“药妆”,包装盒上明显地标注有“药用”的提示,但该产品的成分中没有中草药。在市区七一路某商场薇姿专柜,营业员邢亚萍告诉记者,她对“药妆”的理解是成分是纯天然的,生产企业像生产药品一样用心、精密,并经医院皮肤科的专家认可。
【效果】
是“卫妆”产品,勿当药用
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所谓的“药妆”和普通的化妆品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包装盒上也没有明显的标注,而且批号都是“卫妆”。
那么,“药妆”到底有没有药品疗效。对此,市公疗医院皮肤科主治医生孟艳鲜说,“药妆”的名字中尽管带有“药”字,但它的批号是“卫妆”,只具有护肤、养颜、抗衰老的作用,不是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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