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告诫书
行效告字第号:
根据调查核实,确认你违反了的规定,根据第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实行行政效能告诫。
请你在3天内对相关情况予以说明,将检讨书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13年4月23日
第二篇:效能告诫书关于对xxx同志效能告诫的决定
各执法中队、股室:
xxxx年x月xx日下午市效能办到我局例行效能检查发现我
局xx办公室工作人员xxx在办公室上网玩游戏。市效能办已向我局发出书面通报。鉴于xxx同志的违规行为,我局党组会议x
月x日上午研究决定,给予xxx同志效能告诫一次。
xxxxxxxx
xxxx年x月x日
第三篇:行政效能告诫制度从江县建设局
行政效能告诫制度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效能告诫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的一种方式。
二、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但尚未构成政纪处分的,应给予行政效能告诫。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告诫:
(一)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二)因决策失误,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四)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办理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的;
(五)不遵守机关工作制度,经领导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六)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
(未完,全文共2008字,当前显示6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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