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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农村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途径

【摘要】

新农村建设时乡镇政府的要求是既要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落实党和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又要组织和引导农民进行新农村建设。笔者就此探讨了新农村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途径。

【关键词】

新农村乡镇行政管理改革

乡镇政府要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必须要进行相应的职能转变与行政体制改革。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政府理念的更新是政府成功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前提。因此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首先更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理念。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二)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人民公社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教育、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各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

(三)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

(四)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目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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