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
一、假期种类
1、婚假
2、产假
4、丧假
5、病假
6、事假
二、假期时间
1、婚假5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天数,
2、产假90天,一胎多孩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丧假5天,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天数。
5、病假凭医院医生证明确定,教育局进行复查。
6、事假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假期批准
1、教师请婚假、产假、丧假需书面报告学校领导。
2、教师病、事假须经批准才能有效。请假一个星期以内由学校审批,一个月以内的有中心校审批,一个月以上由区教育局审批。
3、未经请假(或请假没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处
四、请假程序
1、教师请假必须用区教育局统一印的请假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若因突发原因不能书面请假的应先用电话请假,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请病假一个星期的应凭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请假,请假一个月及以上的应凭区人民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后,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3、请产假的教师在生产后,应向学校提供准生证、出生证等。
5、教师无故旷工超过可辞退天数时,学校校长应及时提出书面辞退建议,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并将辞退建议告知其本人(无法通知其本人的应通知其父母或配偶),允许其提出异议和申辩。学校辞退教师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变化附件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变化,同时总结近年来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在实际使用中的经验,协会秘书处组织了业内专家经过论证,对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培训教材进行了局部修改,形成2010年版的新教材,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中的第八章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管理删除,因为其主要内容已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中体现。
二、《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投资控制》教材中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为准,因为2003版已修订,即为2008版。
三、《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第二章第四节fidic道德标准删除。
四、《建设监理法规汇编》教材中,删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因为其主要内容在其他相应教材中均有涉及。
五、《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实务》教材中,主要对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了增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程序、监理责任及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定义及相应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监理责任等。其中第一章第三节增加了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的内容;第三章第二节更改为做好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的督促工作,第三节更改为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第四节更改为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的核查。
第三篇:中国现行法律目录中国现行法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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