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大全
2004-06-1214: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厅(局)、经贸委(经委、商委、内贸办、财贸办):
为了加强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订工作的指导,使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和标准化,我部制订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附后),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1总则
1.1为提高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关于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是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充分反映城市商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商业网点的商业功能、结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所做的统筹设计。
1.3编制规划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
1.4各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根据本城市的商业定位,体现本城市商业特色。
1.5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服从城市总体规划。
1.6编制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要求。
1.7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制订工作。
1.8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含县级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
2规划程序
编制规划按照调查研究、规划文件编写以及规划论证的程序进行。
2.1调查研究
编制规划必须深入实际,搞好商业网点调查,并充分调查研究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交通、人口分布等情况,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并进行深入研究。
2.2规划文件编写
在对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规划文件的编写工作。规划文件的编写应符合本规范条款3的规定。
2.3规划论证
规划编制单位向论证会议提交全套的规划材料,并解释规划的具体内容,听取专家和公众
代表的意见。
2.4规划修改、完善
论证结束后,要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未采纳的意见,应作出书面说明。
2.5规划上报
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按法定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发布施行。
3规划文件
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研究、规划图则四个部分。
3.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要点包括:
3.1.1总则
(a)规划的作用;
(b)规划的依据;
(c)规划的对象、范围;
(d)规划的期限。
3.1.2规划的指导思想
(a)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建设“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商品市场体系的总方针;(b)反映优化市场布局,调整市场结构,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主导思想;
(c)体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创新消费服务方式,改善产业服务功能,提升商业竞争力,服务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
3.1.3规划的原则
(a)以人为本,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
(b)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改造与新建相统筹的原则;
(c)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与中小商店生存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d)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e)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f)技术进步的原则。
3.1.4发展目标
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分别按照近期与远期提出。
3.1.4.1总体目标
(a)城市商业网点的总规模、结构与布局方面的目标;
(b)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人均营业面积、连锁企业销售额或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等综合性指标;
(c)城市商业对当地经济的贡献指标;
(d)城市商业在区域商贸发展中的地位与功能目标。
3.1.4.2具体目标
(未完,全文共23294字,当前显示143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