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事故调查

2014年8月19日3时56分,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以下简称东方煤矿)非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11.05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副局长王德学和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副省长杨振超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研究救援方案,指导救援工作。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副书记李锦斌、省委秘书长唐承沛等先后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副省长杨振超和安徽煤矿安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杨振超副省长始终坐镇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安徽煤矿安监局牵头,组织省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公安厅、总工会和淮南市政府成立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

1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3名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查阅了东方煤矿图纸、资料,查阅了淮南市、谢家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监管资料,查阅了省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监管资料;询问有关人员151人、制作调查取证笔录184份;听取了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综合分析淮南矿业集团救护大队抢险救援报告和专家组报告,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东方煤矿位于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境内,1996年5月建矿,1997年12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开采d、e组煤层。原为淮南市谢家集区第二煤矿,隶属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属区办集体企业。2005年4月,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更名为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王泽君。2008年6月,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全部资产转让给缪春道等3人,缪春

2道为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

后经多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2013年4月以来,缪春道持有东方煤矿60%股权,淮南市巨源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参与东方煤矿管理)持有东方煤矿40%股权。缪春道仍为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其兄缪敬道任东方煤矿经营副矿长,参与东方煤矿重大事项决策,负责销售、财务等工作。矿级领导有矿长于清泉、生产副矿长殷学林、安全副矿长韩兴先、机电副矿长朱胜利、掘进副矿长刘庆阳、总工程师沈道德、采掘副总工程师宁玉林、通风副总工程师刘多灯和地测副总工程师鲁业树。矿井设安监科、技术科、调度监控室、通风队、机运队、采煤队、掘进队和巷修队。

矿井在册职工211人,井下生产采用“三·八”制作业。早班作业时间6时30分~13时30分;中班作业时间13时30分~21时30分;夜班作业时间21时30分~次日6时30分。

东方煤矿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为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01m/min、相对瓦斯涌出量6.61m/t;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型,正常涌水量0.5m/h、最大涌水量4.0m/h。


(未完,全文共30721字,当前显示147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