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裁决申请书
山东堪舆置业有限公司与我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一案,贵局业已受理。在拆迁行政裁决期限内,我们被拆迁人通过调查得知,本拆迁项目的鄄拆许字(2011)第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在颁发依据和程序上均不合法。我们依法向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该拆迁许可证,鄄城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7日接受我们的起诉状。
我们认为,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是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前提。如果拆迁许可证违法或者被依法撤销,将直接导致无法进行行政裁决。本行政裁决需要以鄄城县人民法院撤销拆迁许可证的判决结果为依据。我们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二条第
(二)项之规定,特申请中止裁决。望准许答复。
申请人:
第二篇:中止执行申请书中止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宜昌四季花都业主委员会,住所地宜昌市夾湾路96号。
代表人冯向荣,该业主委员会主任。
请求事项:
中止执行、拍卖四季花都1-4号楼架空层。
事实和理由:
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与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宜昌四季花都
1-4号楼架空层系宜昌四季花都全体业主共有财产,2009年12月16
日星期三,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申请人与湖北兴焱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楼架空层权属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该执行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
据,人民法院执行拍卖该财产,剥夺了申请人的财产权利,申请人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4条之规定,特提出,请求
人民法院中止执行、拍卖宜昌四季花都1-4号楼架空层,待权属纠纷
判决后再恢复执行,贵院审查批准。
此致
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
申请人:宜昌四季花都业主委员会
年月日
关于中止拍卖的函
湖北拍卖有限公司:
因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与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执行一案,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委托贵公司拍卖四季花都1-4号楼架空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上面的建筑物、附属物同时转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架空层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而非开发商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宜昌四季花都业主委员会与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楼架空层权属纠纷一案,在人民法院就架空层权属作出判决前拍卖该财产,侵犯了的宜昌四季花都业主全体业主财产权利;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请贵公司中止停止拍卖宜昌四季花都1-4号楼架空层。
特此专函。
宜昌四季花都业主委员会年月日
第三篇:中止审理申请书篇一: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刘玉军,系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请求:
中止贵院(2011)粤x法民x终字第3xxx号案件审理。
事实与理由:
鉴于该案审理过程中本案被上诉人刘xx提供的经见证的承诺书上非廖xx本人签名、捺指纹,经当事人调取(2xxx)云xx民初字xxx号案卷证据材料之2xxx年6月4号版本的见证书与(2xxx)云法民四初字第xxx号案卷材料之xx年6月4号版本的见证书进行比对:
(未完,全文共4266字,当前显示13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