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购销行为实施方案1
关于印发《打击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购销行为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药品经营单位、本局各科室:
现将杭锦后旗《打击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购销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主题词: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专项行动通知
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打击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购销行为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药品市场监管,推进全旗药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旗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利用五个月的时间,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打击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购销行为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切实解决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确保药品质量,在全旗营造一个良好的药品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全旗医药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以“三个重点”为主展开。
(一)重点行为。
重点查处以下五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2)出租柜台、出借证照;
(3)走空票、不索票、倒卖发票;
(4)挂靠经营、私设仓库;
(5)非法渠道购进和使用药品。
(二)重点对象。
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四种单位和人员:
(1)挂靠经销药品的企业或个人;
(2)城镇和农村药店;
(3)城乡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
(4)游医药贩和从事药品非法经销人员。
(三)重点品种。
重点检查以下七类品种:
(1)广告热播药品和医疗器械;
(2)非药品冒充药品;
(3)医疗机构临床用药;
(4)新特药;
(5)生物制品(特别是疫苗和人血白蛋白等);
(6)季节性热卖药品;
(7)兴奋剂及含兴奋剂的处方制剂;
(8)预防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药品。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3日至7月15日)。结合旗专
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抓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落实和宣传发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7月16日至10月31日)。稽查队根据区域划分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在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加大工作力度,细化落实措施,保障专项行动目标实现。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稽查队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由稽查队汇总,并上报市局,并配合市局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要作为今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各科室队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并逐级分解落实,强化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多措并举,抓实抓好。一是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二是监督执法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时,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原料、辅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要予以查封、扣押,对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经营场所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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