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专项工作方案
行动方案
根据鄂卫办发[2012]39号文件《2012年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部门联动、上下互动、专项整治等措施,严厉打一切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形成高压势态,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构建和谐江陵。
二、组织领导
为使我县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顺利有效进行,按照文件通知精神,我局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姚义斌(县卫生局工会主席)
副组长:陈峰(县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沈作胜(县卫生监督局支部书记、副局长)
成员:李平高波代小龙
领导小组设在医疗机构监督科。电话。4728855
工作职责。打击一切非法行医活动,保障医疗安全。
三、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黑诊所”。
2、打击任何形式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专家”、“中心”等幌子误导患者的非法行医行为。
3、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坐堂行医”的行为。
4、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开展非法签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
5、清理辖区内超执业注册登记地点行医行为,“异地执业”。
四、工作要求
1、摸清和掌握我县辖区内非法行医行为和“黑诊所”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城乡集合部和集贸市场等。
2、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和取缔一切非法行医行为。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有力,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决不姑息迁就。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3、反馈情况,依法整治。在行动中必需要有书面记录,认真收集证据,总结好经验并提供准确信息。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步骤
1、从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到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为摸底调查时间,掌握我县医疗市场基本情况,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黑诊所”容易出现的时间段。
2、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到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为检查和集中整治时间。
3、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前由我局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医疗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活动资料汇总后报荆州市卫生监督局。
第二篇: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计生办、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院、派出所及工商所: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在打击非法行医日常工作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卫生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监督秘〔2013〕621号)阜阳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阜阳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2013]345号),结合镇直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未完,全文共9282字,当前显示13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