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对我院药品和药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完善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使医院药品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积极配合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杜绝医药代表在医院的一切不正当活动,维护我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和健康的医疗环境。
三、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将临床药学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加强监测院内抗生素使用情况,及时通报药敏试验结果,积极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
四、药品采购工作:
1、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临床特殊用药,须向药事会申请,经药事会同意方可采购。
3、临床特殊用药,不在招标范围内的须经山西省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采购。
五、加强医院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合理诊断,合理治疗。
山西省儿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2007年11月29日
第二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三、参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增删品种不超过2%。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
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5、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6.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7.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8.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9.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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