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致全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秋收季节已到,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县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和打击秋收季节期间焚烧秸杆的不良行为。现将秸杆禁烧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严禁在全乡范围内焚烧秸杆。对焚烧秸杆的农户或个人,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焚烧秸杆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要求林带(含路林、片林等有林地带)10米内,不得堆积秸杆,否则将处以500元罚款,造成烧毁林木的,依法处以被毁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止在全乡道路两旁、田沟内堆放秸杆,一经发现,将给予肇事人500元罚款,并责其限期清除。
五、每个农民都有秸杆禁烧的责任和义务,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家农田不被焚烧,凡发现在大田内有焚烧秸杆现象而未找到肇事人的,将视其本人所为。凡发现有焚烧秸杆者,实行首报有奖,对焚烧秸杆的第一举报人核实后给予奖励,举报电话:7788068,7788026。
广大家长朋友们,保护环境,防止火灾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请您在“秋收”期间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章化乡人民政府章化乡派出所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保证书
我叫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村____组村民,是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级____班____________的家长。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做为一名公民有禁止秸杆焚烧的责任和义务。
我保证:
1、不在任何地方焚烧秸杆,否则我愿意接受处罚。
2、不在道路、树木两旁,田沟内堆放秸杆,否则愿意接受500元罚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
3、管好自家农田不被焚烧,发现有焚烧秸杆者,保证积极举报。
保证人(签名或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
二0一四年
月_____日
第二篇:秋季致家长一封信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为了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向家长提出子女要注意八个方面的安全教育事项:
1、教育子女要注意交通安全。
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过交通路口等要注意过往车辆,靠右行走,未满12岁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公路等,禁止子女乘坐无证照、违章超载车辆等,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2、教育子女要注意游泳安全。
夏秋季是溺水伤亡事故多发季节,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子女进行游泳安全教育。未经家长同意,不能私自或擅自结伴下江、河、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禁止孩子私自下水,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3、教育孩子要注意饮食卫生。
教育孩子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不吃生食;教育子女不买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请家长协助学校,教育孩子一定不能吃校外摊点的不洁食物和不接收陌生人的食品、食物。
4、教育子女要注意用电安全、使用煤气安全和防火安全。
不要让未成年人独自使用燃气,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和带电电器,以免引起火灾。同时要做好防雷击、防暴雨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子女的自我防范与自护自救能力。
5、教育子女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不进网吧、远离毒品,不参加赌博、不酗酒、不抽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6、未经家长同意,不准子女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学会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
7、按时上学、按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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