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
工作职责
(一)及时为移交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种查询服务。
(二)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册,调查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负责所在社区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三)建立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定期上报退休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及有关信息。
(四)依托社区,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组织,并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自我管理服务组织的指导。
(五)定期走访、慰问高龄、孤寡、患病及行动不便需要特殊照顾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基本养老金的代领代送服务,帮助住院的企业退休人员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
(六)申报企业退休人员政策性增资,“先养后退”人员正常退休手续的办理。
(七)申报、办理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等相关待遇。
(八)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九)定期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开展活动,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二篇: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服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服务
办事事项: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服务
受理部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设定依据:增委办法2005[12]号
时限:法定时限:1工作日;承诺时限:
收费:无
咨询电话:8277608
3所需资料:
1、本人(不能代办)
2、身份证
3、退休证
办理流程。工作日日。1
第三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退休个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协议书
甲方(退管机构):
乙方(退休个人):
根据《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试行办法》(厦府
[2000]综09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厦劳发[2000]039号),乙方同意移交甲方实行社会化管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必须认真履行《试行办法》规定职责,协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其他统筹内待遇。
2、甲方有义务组织开展退休人员的困难扶助和社会服务工作。
3、甲方应努力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社会公益性活动、学习和教育活动,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完整齐全的档案材料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信息表》,缴交社会化管理活动经费。
2、乙方在批准退休后的7日内,持缴交活动费发票到本人常年居住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未建站的在区退管中心),填写《企
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花名册》(一式四份),签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市、区退管中心各一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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