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山县文化馆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及选票[5篇材料]
第一篇:中共通山县文化馆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及选票中共通山县文化馆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及选票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分两步进行,首先召开党员大会采取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人。这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宣布结果。
三、候选人的提名根据《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四、根据《条例》第二十
二、二十三条,从不是委员、书记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并经全体党员(委员)表决通过。
五、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书记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划“○”、不赞成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另选,可在空格处写上姓名并划“○”。
六、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若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重新选举仍不过半数的,则委员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七、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请假的党员、委员视为缺席,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选举办法由本届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通山县文化馆党支部
2011年9月1日
第二篇: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中共宣城全鑫矿业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分两步进行,首先召开党员大会采取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人。这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宣布结果。
三、候选人的提名根据《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四、根据《条例》第二十
二、二十三条,从不是委员、书记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并经全体党员(委员)表决通过。
五、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书记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划“○”、不赞成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另选,可在空格处写上姓名并划“○”。
六、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若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重新选举仍不过半数的,则委员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七、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请假的党员、委员视为缺席,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选举办法由本届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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