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总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第一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总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模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xxx总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草案)
(xxxx年xx月xx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总支部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
全体团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及上级团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总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总支部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团员大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后,提交本次会议进行选举。本次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团总支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名额的20%。预备候选人为9名,应选名额7名。
三、参加选举的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能进行。
四、选举设监票人2名,对发票、投票、点票、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2名,在监票人监督下开展计票等工作;唱票人1名,在监票人监督下开展唱票等工作。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为本馆馆员,但被提名为团总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提交会议表决通过。
五、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投票的代表可以委托投票,但不设流动票箱。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左边的空格内画一个“○”;不赞成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左边的空格内画一个“×”;弃权的,则不作任何符号。若另选他人,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左边的空格内画一个“○”,但所选总人数不得超过7人。
七、填写选票时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填写,选票填写必须清楚、整洁,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票。
八、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实际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际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票,由监票人视具体情况决定部分无效或全票无效。
九、委员的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当得票数过半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若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若得票数过半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则票数过半者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名额经由下一轮选举产生。下一轮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名额的20%,从上一轮未当选候选人中依得票数量从高到低产生。以下依次类推,直至产生7名委员人选。
十、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按候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会议宣布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若7名委员产生,或选出委员人数满6名,应立即召开团总支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并选举产生团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2名。团总支书记由同级党组织推荐提名,并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当选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团总支副书记由当选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以得票多者当选,当存在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票数相同的人选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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