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纪律条例及量化标准(修订版)
第一篇。中心小学纪律条例及量化标准(修订版)中心小学纪律条例及量化标准(试行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我们特对全体同学制订纪律条例及量化标准。
行为习惯
1、尊敬师长,不背地谈教师坏话,不顶撞教师,违者扣1-2分。
2、学生不染异发、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违者由家长带回家纠正,否则见一次扣1分。
3、同学间互相团结,不给别人起绰号,不欺侮年幼体弱的同学,违者扣1-2分。
4、学生买饭、输卡等主动排队,不允许插队、挤队起哄闹事,违者扣2分。
5、爱护花草树木,不准折树枝、摘花,穿越花池,违者扣1分。
6、不准给他人捎饭,最多允许两人合伙买饭。违者扣2分。
7、学生不允许私自进教师办公室,不私自动用办公用品(电脑);违者扣2分。进教师办公室应喊"报告",经教师允许方可入内,违者扣1分。
8、学生不允许串外班寝教室,不允许私拿别人的东西,违者扣2分。
9、不准在教室、楼梯间、宿舍、餐厅等集体场所大声谈话,不准吹口哨、发怪腔。违者扣1分。
10、不准趴阳台,在校园不准追打,及做其它危险动作;上下楼梯,要有序且靠右行,不准推、拉、挤、撞或作其它危险动作,违者扣2分。
11、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瓶子等,违者扣1-2分。
12、不说脏话、没意思的话,影响团结的话,不骂人,违者扣1分。
13、遵守寝室纪律,听到起床铃立即起床,在水管处洗刷,熄灯铃响后不允许在寝室看书学习、谈笑嬉闹、发出噪音、吃东西等、应立即就寝,违者扣集体2-5分,(若察出扣个人1-5分)。
14、放学后学生及时洗刷、办私事,就寝后,不到10时,不准随便上厕所,违者扣1分。
15、大小便一律入池,违者扣5分。
16、周日、节假日不按时返校(下午4。30以前),且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又未给班主任说明原因者扣2分。
17、学生请假必须使用正规请假条,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否则扣1分,请假出校者应持正规请假条到值班处登记,并按时返校,返校时到值班处销假,未销假或超时者扣2分。
学习
1、学生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或自习课要按时到位,违者扣1-2分。
2、上课上操不准穿背心、裤头、拖鞋,不准披衣散扣、搭肩歪头,违者扣1-2分。
3、上课睡觉、看课外书、玩东西、听mp3或mp
4、坐姿不端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动作,均扣2分。
4、自习课要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进出,来回走动或串位,不准谈笑和大声讨论问题,不准看与本课堂无关的书籍,违者扣2分。
5、饭后在教室说话、走动等影响他人学习者扣1-2分。
重大违纪
违者分别给予记过(扣10分),记大过(扣15分),劝退(扣25分)等处分。
1、学生不服管理,严重顶撞老师,视其情节给予记大过直至劝退处分。
2、学生不允许带手机进校,否则给予记过处分且由家长领回家反省三天,没收的手机统一上交政教处,学期末由家长领回。
3、学生应正常交往,建立和谐的同学关系,不准写恋爱信件,谈恋爱和传递恋爱书信或给别人牵线、搭桥。违者由家长到校协助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劝退处分。
4、不准在黑板、布告栏等处涂改字迹和在教室、寝室、厕所的墙壁上乱涂乱画、撕毁标语;更不准在课桌、床、凳上刻字、在墙上印脚印、甩泥巴,违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并加倍赔偿。
5、偷盗学校或学生财物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给予劝退处分,并退还所盗财物(拾到东西不交公以偷盗论处)。
6、私自出校,或离校出走,在校外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学校声誉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给予劝退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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