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秀屿分中心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编号:(2014)号
经翔升房地产管理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止到2014年3月7日,在秀屿社区:
陈朝阳(身份证号码:350321197407130335)
陈叔烟(身份证号码:350321197802220380)
陈汉彪(身份证号码:350365199610150014)
共3人,没有房产所有权登记业务。
经办人:卢欣平单位盖章:
2014年3月7日
备注:
1.本证明仅限于在银行、税务、公积金管理部门使用。
2.若业主拥有房产为办理房产登记的,我单位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无法体现。
第二篇: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区直有关单位:
近期,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1]4号),对进一步促进当前我区工业稳定增长,实现全年工业增长目标,奠定明年工业发展基础有积极的作用。为确保通知精神迅速贯彻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园区要立即组织学习,吃透通知精神,组织专门工作小组“送政策进企业”,确保本月18日前把六项惠企措施宣传到全区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对应上级部门,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及时兑现优惠。具体责任分解:
1、“支持企业增加生产”措施,由区经贸局牵头落实,各乡镇、园区、区统计局、秀屿供电局配合。
2、“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措施,由区外经局牵头落实,各乡镇、园区配合。
3、“大力拓展内需市场”措施,由区经贸局牵头落实,各乡镇、园区、区外经局配合。
4、“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措施,由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各乡镇、园区配合。
5、“确保投产项目落实”措施,由区发改局牵头落实,各乡镇、园区、区招商局、秀屿国土资源分局配合。
6、“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措施,由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各乡镇、园区、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经贸局配合。
三、各牵头单位,每月5日前将“六项措施”落实的情况上报区工业办,由区工业办汇总后上报市工业办。
第三篇:莆田市秀屿区东峤中心小学申报省级示范图书室报告莆田市秀屿区东峤中心小学申报“福建省小学示范图书室”自评报告
一、学校的基本情况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中心小学创办于1934年,地处秀丽的兴化湾与平海湾之间。这里是革命老区,独特的地理位置,浸染了天地间的钟灵毓秀之气,在图腾古老的底色上结晶,勾勒出一幅南国的教育风景图。现在校学生总数467人,小学入学率100%,设12个教学班,现在编教师28人,小学高级以上17人,小学一级11人,学历达标100%,大专学历超过95%,有市、区级骨干教师15人。学校还建有校园广播、校园计算机网络二套系统和广域网教育教学资源库,配备微机20台。校园网采用光纤接入并覆盖所有功能室。图书馆能通过校园网网页,发布馆藏信息,为教育、教学、教(科)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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