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3.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3.2园林植物
3.2.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4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3.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3.2.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正常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3.2.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3.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3.2.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3.3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
3.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挂物。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3.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3.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第二篇:园林绿化养护三级质量标准园林绿化养护三级质量标准
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基本正常。
(2)叶子基本正常。①叶色基本正常;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枝、干基本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杈:③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4)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5)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5、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6、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
园林绿化二级绿地养护标准
l.植物配置基本合理。乔灌花草齐全。绿化较充分,基本无裸露土地。
2.园林绿化树木生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及时,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介壳虫为害较轻;树木缺株在4%以下;树木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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