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大全
一、为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在中心办理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第一个受理办理事项的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
1、负责对办事人员的咨询接待工作。
2、负责对办事人员申报材料、文件的初审。
3、按所办申报事项的审批程序,限时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转报、督促需本单位领导和其它部门审核办理的事项,并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5、联络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开据收费单据,发放批件、证照。
四、中心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需多部门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审批材料的转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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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首问责任人所受理的申办事项,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转交他人办理。若需转交,需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并及时将新的受理责任人告知申办人。
六、在办事人员必备文件齐全的情况下,首问责任人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所受理的申办事项,若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要及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汇报,并告知申办人,说明情况。
七、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
八、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
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等。
第二篇:党员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一、党员服务中心不分管辖地域、身份属性、无论来电、来访、来信,都能热情接待,及时登记信息表,以便查阅,及时答复和处理在服务中心范围内的一切内容。对超出服务中心范围的,通过信息反馈表或口头传递,请示或报街道党工委组织科或上报党员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做到:服务周到,热情细致,使每一位来中心的同志都能接受我们的良好服务。建立服务登记表,确保服务质量。
二、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做到信息正确,并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或口头回复,建立反馈制度,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做到事事有反馈、有记录,件件有落实。
三、对报上级党员服务中心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上级党员服务中心协调处理后,由党员服务中心进行书面反馈落实,并作好反馈记录。
第三篇:xx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xx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中心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服务窗口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服务窗口首位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政务中心和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三、服务窗口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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