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暂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020)》,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财政部、教育部从2008年起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科技人员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所选课题应代表我校的优势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发展。
第三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其他专项申请者一般不应超过40周岁,个别引进人才或特殊情况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第四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分为三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培育专项、农业科技创新专项。
(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围绕学校学科发展方向,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其定位是稳定青年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能力,激励创新思维,不断增强青年人才勇于创新和开展协同研究的能力,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为提高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命中率,进行项目培育。
(二)重大项目培育专项
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为对象开展研究,通过培育,力争在短时间具备形成科技成果能力。其定位是培养年轻学科带头人,力促青年科技人才在此基础上争取到国家重大项目资助。
(三)农业科技创新专项
主要支持围绕传统优势学科领域开展的研究,以及着眼于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的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研究。其定位是侧重支持新兴研究领域或优势传统学科的持续发展。
第五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支持我校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为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提供经费保障。
(二)科学民主、公开公正。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公开申请、科学评审、结果公示等方式进行遴选,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要依据我校已有科研条件、设施和环境,自行立项,紧密围绕学校学科、科研发展主要方向,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我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绩效追踪评估机制。
第二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学院学生选拔分流管理暂行办法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自主发展,主动适应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实验学院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实验班本科阶段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对创新实验学院学生按照选拔分流机制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选拔分流按照学年分别实行动态分流、专业分流和学业考核三种方式进行。
第二条第一学年实行动态分流。
1、动态分流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不良学术行为记录;未受学校学籍处理及纪律处分;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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