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各村(居)委会:
为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项目达到预期目标与效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
安平镇环境连片整治九个项目村(夹口村、药湖村、枧平村、坊岭村、上街居委会、安平居委会、三南居委会、旱半村、石门村)。
二、考核内容
(未完,全文共698字,当前显示17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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