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
陕政发〔2009〕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切实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省政府决定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西部强省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产业水平为重点,切实强化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市场竞争、推动自主创新、节约资源能源、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基础保障功能。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加强标准化和计量基础工作,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的质量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我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使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部分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业和企业产品的整体水平适应国内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质量需求得到普遍满足。
(一)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使质量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文化和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畅通,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基本清除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造假现象。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通过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推进全省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自主品牌,打造省级名牌产品400个以上,使全省名牌产品企业产值达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0%以上。
(三)主要产业竞争能力显著增强。支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冶金、食品、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医药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服装等八大支柱产业发展;加快钢铁、汽车、能源、装备制造、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物流、航空、光伏等12个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振兴;形成石油天然气及化工等20个产业集群。着力培育形成5个以上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10个以上销售收入过500亿元,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核心企业。
(四)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质量损失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的产品质量特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基本得以杜绝,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优质农产品比重明显上升。
(五)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功能完备、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等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力争平均每年创建国优工程“鲁班奖”3个,省优工程“长安杯”40个。
(六)服务质量明显改进。在铁路、交通、民航、邮电、商业、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制订并推行服务业质量标准,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现代服务企业;着力培育壮大旅游、文化、现代物流三大产业,使其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整体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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