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北盘江马马崖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中国网8月7日讯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2]2226号”文批复核准贵州北盘江马马崖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批文提出:“为合理开发利用北盘江水能资源,增加贵州电网电力供应,满足用电增长需要,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贵州北盘江马马崖一级水电站工程”。
记者了解到,马马崖一级水电站为贵州省“西电东送”重点建设项目。电站位于北盘江干流中游河段,为茅口以下规划梯级的第二级。上游为已建成投产的光照水电站,下游为规划的马马崖二级水电站和已投产的董箐水电站。电站安装3台18万千瓦和1台1.8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5.8万千瓦,年均发电量15.61亿千瓦时。电站枢纽由挡水、泄水、引水发电等建筑物组成,并预留300吨级船舶通航设施位置。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09米。水库正常蓄水位585米,死水位580米,总库容1.365亿立方米,调节库容0.307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以220千伏一级电压接入贵州电网系统。工程静态总投资40.93亿元,动态总投资49.18亿元。该项目由贵州黔源电力(00203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
2010年4月,该项目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随后,公司分别取得了项目环评、水保、安全预评价、土地预审、移民安置规划、节能评估、防洪评价等专题审批意见。2011年9月通过项目可研审查,12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委托的核准咨询评估。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项目将于“十二五”期内建成投产,目前,施工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第二篇:马马崖一级水电站环境保护监理细则马马崖一级水电站施工区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马马崖水电站环境保护监理项目部
二○一一年六月马马崖水电站施工区环境卫生与卫生防疫监理细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一、总
则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编制。
本细则适用于马马崖水电站业主和各承包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噪声、扬尘等环境卫生项目和卫生防疫工作。
环境卫生保护和卫生防疫工作是各单位应尽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责任,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推卸责任。
二、卫生责任区划分
各承包商在施工区内的卫生责任区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经业主、环保监理、承包单位三方实地调查划定。
对两家以上承包商共同使用的施工场地,由业主组织、环保监理和承包商参加的专门协调会议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
对业主使用的区域和确无承包商负责的区域,划定为业主单位的环境卫生责任区。
三、卫生措施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各有关单位应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关于爱护环境卫生的专门会议,并结合环境保护监理的要求对员工提出相应要求。
加强施工区道路管理,落实道路管理单位,成立养护、维修、清扫专业队伍。
施工区内严禁乱丢、乱堆垃圾,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投放到垃圾桶或垃圾箱内,由责任方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零星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堆放,统一运至业主或环保监理指定的垃圾处理(填埋)场消纳。
施工区内严禁在江边搭建临时性厕所。
在左、右岸施工营地区下风向分别布置1个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施工区的生活区下水管道清污分流,并集中收集下水管道的生活污水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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