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副处长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财务处副处长的工作内容、要求、职责权限与检查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处副处长岗位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本岗位在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2.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及财务制度,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勤奋敬业,保证本岗位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期完成目标。
2.3.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编制年度、月份收入计划、利润计划、成本计划并监督执行。
2.4.协助处长组织处内各会计岗位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2.5.按照规定组织编制企业年度、季度、月份会计决算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
2.6.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复核会计凭证。
2.7.加强二级经济核算,参与制定有关费用指标,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责任制考核工作。
2.8.协助处长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2.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责任与权限
3.1.责任
3.1.1.对财务决算的完成,负组织责任。
3.1.2.对未认真审核会计凭证,使财务工作出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收付负失职责任。
3.1.3.对各单位的费用指标制定负直接责任。
3.1.4.对年、月的收入计划、成本计划、利润计划的编制负直接责任。
3.2.权限
3.2.1.有权按会计法规定处理经济业务事项。
3.2.2.有权制止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企业财务制度的行为,如有违反,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
3.2.3有权检查考核各基层单位财务工作及相关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及报表完成情况。
3.2.4有权协助处长布置财务处的各项工作和下达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4检查与考核
4.1按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
4.2按干部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第二篇:财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1.协助处长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负责人员考勤;
2.协同制定学院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参与学院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
3.负责票据管理,组织票据申购,分发、使用和核销工作;
4.具体组织办理对学院所属经济实体进行督导并开展对经济责任和经济效益审计;
5.具体负责迎接各类检查和清查,组织、督导、安排证照年审;
6.参与制定学院综合财务计划、年度结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加强检查督导;
7.配合协调内外关系,综合协调银行、国库、税务等事宜,参与各类检查和清查;
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财务处副处长工作述职述廉报告]财务处副处长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弹指之间我在财务处副处长的岗位已经7年的时间了,回想这几年来的工作,特别是最近一年的工作,感触很多,在学校党委和各位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处室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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