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江苏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11-01-0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1月4日发布新近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从2011年2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180元;二类地区从790元调整为930元,增加140元;三类地区从670元调整为800元,增加1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

7.8元调整为9.2元;二类地区从6.4元调整为7.5元;三类地区从5.4元调整为6.5元

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省政府2011年1月4日第一次常务会议的主要议题,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具体措施,也是大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积极信号。其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收入。过去的一年,我省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全省就业形势也因此保持稳中向好,全年新增就业超过120万人,连续六年超百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2%。通过直接增加低收入职工的工资,可以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普通劳动者。二是有利于吸引劳动力有序流动。在外来务工人员即将返乡之际,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发出积极的劳动力市场引导信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职工队伍,吸引农民工就业,为企业来年开工提供相对充裕的人力资源。三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借助最低工资标准的刚性规制,指导督促企业随着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逐步增加生产一线职工工资,促进发展成果共享,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协商,并征求了13个省辖市的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特别是充分考虑到我省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现状,较好地体现了保民生、促就业、调结构、扩内需等若干要求,以及适时、适度的原则。

稿件来源:厅劳动关系处

发布日期:2011-01-04

第二篇: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

【颁布日期】

:2010-5-31府

【法律文号】

:新政发[2010]54号

【执行日期】

:2010-6-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政发[2010]54号

关于调整新疆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不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个档次,即800元/月、660元/月、570元/月、530元/月、500元/月二是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个档次,即960元/月、800元/月、720元/月、680元/月、640元/月(各地标准详见附件1)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个档次,即8.8元/小时、7.7元/小时、7.2元/小时、6.6元/小时、6元/小时(各地标准详见附件2)。

二、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基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劳动者实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未完,全文共12649字,当前显示147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