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驻佛山办公场所和人员标准
一、基本情况
(一)办公场所面积。①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套内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②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套内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③工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套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二)办公场所必须独立,不可与其它公司或单位共用办公场所或共用一个通道。
二、办公设备
(一)企业标志牌需悬挂在入口处位置;
(二)部门标志牌需设立在各部门显要位置;
(三)办公桌椅不少于6套(含6套)以上;
(四)台式电脑不少于3台(含3台)以上,并要联接网线;
(五)固定电话不少于1部(含1部)以上,电话需联线;
(六)传真电话不少于1部,独立于固定电话之外单独设立。
三、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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