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好公共财物,切实做到物尽其用、节约耗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共财物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配备或经批准购
置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等。
第二条财产物资管理实行统一购置,统一配备,责任到人。
第三条办公室本着及时、快捷、方便各部门的原则,为各部门工
作开展提供优质的保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勤俭办事的观念,爱护公物,加强管理,减少浪费,提高财产物资使用效益。
第四条配合个人使用的计算机、文件柜、桌椅等,由使用人保管。
各部门共用设备,如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装订机等,由部门负责保管维护。对于公司共用设备,行政事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借用台账。
第五条使用人应爱惜公共财物,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公共财物
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如在保修期内,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直接与供应商联系维修事宜;如超过保修期,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行政事务部请人维修。
第六条原则上不得将固定资产带离办公区域,如发现擅自带出并
出现丢失或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办公室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门公共财物规范化管理,营造一个安全、优美的办公环境和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新形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财物管理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得随意损坏。
2、因工作需要购买公共财物,统一由办公室提出方案,经领导同意后购买。事先未经领导同意而购买物品,视同个人消费,与公司无关。大宗购买事项,提交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后购买。不购买无公用价值的物品。
3、办公室所负责人变动,应及时做好财物的清点交接。
4、爱护办公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工作用具,不得擅自在墙上涂污、乱画、打钉和蓄意破坏。
5、下班时注意熄灯,关闭电脑、饮水机和打印机电源并锁门关窗,并锁好办公室门,关好窗户,以确保安全。
6、办公楼及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任何个人不得破坏和随意拿走。
7、个人办公电脑不得让外来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随意操作。下班时间不得带非公务活动的人员进入办公楼,不得回办公室办理与公务无关的事。
8、非专业人员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办公室如需增设电源及电器,必须向后勤保障部申报,并由后勤保障部统一派员安装施工。
(未完,全文共3011字,当前显示9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